早前高老師跟我說:既然你有很多和前度的事都忘記了,為啥你跟他的金錢瓜葛你從來也沒有絲毫被遺忘?
那次的對話,令我突然有了很大的勇氣去追回我應得的金錢。
這接近10年的欠款,我大概追討過5次,頭4次我也被他的說話和自己對他自動的心軟把事情hea走。最後一次追討是2009年,那時候我剛從深圳搬回來,我認為我要見見他,看看自己對他還有幾多恩和恨,那次,是我們多年來首次平靜和愉快的對話,他跟我說2年後他可以開始還錢。我再一次相信他。
當然,2年後自己也忘了這個“約定”。
近一年,時常跟自己說要“做好自己”,我想這應該包括好好處理hea走的事。身邊的知己大力的支持,我跟自己說,這一次不要在逃。
決心不是最雄壯,我知道我是害怕,害怕那個真正的自己...
其實我還是謝謝黃生,多得他當年主張簽一份欠單,好讓我現在多了一個面對自己的機會。
我要加油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