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從小在內地農村長大,2歲的時候,父母因為生計,決定到廣州工作,留下他與外祖母及三個姨姨相依為命,性格單純、有義氣、內儉、固執。
14歲,在壞朋友的唆擺下,入屋行竊,結果被公安捉拿,由於年輕,也沒有傷人,被輕判入勞改營2年。離開了勞改營,他性情變得很沉默,這或許是因為從小到大也沒有得到父母的愛護,也可能是因為父母沒有在生活得到改善後,把他接到廣州,和比他細兩年的弟弟一家團聚,他感到被遺棄。
18歲,因為義氣,再一次犯案,他雖然沒有實質參與行動,但由於他負責「睇水」,是幫凶,所以在全部同黨被判死刑下,他被判終身監禁。他很快適應到鐵窗生涯,因為他知道餘生也要在監獄中渡過,一向沉默的他性格變得更孤僻,他相信絕望。
26歲,在獄中負責洗濯衣服和剪線頭的他,遇上經常要送衣服入監獄的她,他們一見如故,漸漸培養出感情起來,她時常鼓勵他要振作,不要放棄,他亦鮮有的把自己的心事與她分享...相愛,却幻想不到美滿的將來,對他們來說,其實不算是痛苦。
36歲,在三個姨姨多年來為他四出奔波和努力之下,他重獲自由。渡過了18年監獄生涯、外表有點像胡軍(或劉燁)的他可以說是一無所有,既要從新適應社會,還要接受父母的冷眼,只有她,還是不離不棄的伴著他身邊,決定與他同甘共苦,兩口子開始了新生活...
2006年1月1日,我遇見他和她和他們的真人故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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