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過一輪衡量和分析工作量後,我決定7月來個小休,放自己兩個星期假。
昨天戰戰兢兢把放大假的申請放在二老闆的枱上,在遞交假紙的同時,我發現我又多了11日年假,因為前年我是在五月renew contract的...吓?不是嘛!我原本已經有42日假,2006年之前,我要至少「消耗」其中30日,現在又多了11日,公司又不買我的假之餘又不夠人手工作,放假前後又要做餐死才可以造就一個長假,假期數目又只會不斷累積下去...有這麼多假期又有什麼用呢?
我諗,如果有一日我離開這間公司...嘩!
anyway,很期待這個我值得擁有的假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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